68 唐虞不能以化天下(1/5)

暑宵夜尽对残烛,烟蒂堆积老影孤。写罢含羞问看客,换得袖里月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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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两汉承袭前代之政,并加以完善,对流民有一整套的赈济、治理办法。

先,廪衣食,贷种粮,置医药,减免赋税劳役。

对从别郡来的流民,当地郡县要“赐寒者衣”,“开府藏相振救”。流民如果落根别郡或者还归本郡,当地均要“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假公田”是把官有的土地租给流民;“算事”,即算赋,人头税。这几项措施如追本溯源,大多是继承自西周的救灾制度。

西周时就有专门负责减灾、赈济工作的官吏,并已形成了系统的救灾办法,称为“荒政十二”,所谓荒政,就是在灾荒后进行抗灾救荒活动的政治措施,其中有散利、薄征、驰力几项。散利便是对灾民放贷食粮种子,薄征、驰力就是减免灾民的租赋徭役,这几条被两汉沿用。

其次,获流。

即凡有流民在境的郡县可以采取措施,鼓励流民占报“名数”,以转变为编户齐民。

再次,灾后劝赈。

动地方士绅、豪强“输粟入官”,鼓励有钱有粮的大户参与抗灾救灾,对出钱、粮助政府赈济流民者给以公开的表彰或者授予较高的爵位。

此外,还有移民、移粟等等措施。不过,如移民、移粟者,都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安排,地方郡县无能为也。郡县所能做的主要是前三条。

荀贞望着堂外落雪,心中思忖,想道:“数千作乱的流民,如不杀之,为免彼等再生乱事,只能安置之,可郡府缺粮,两日才能一施粥,‘贷种、食’是不用想了,赵郡多山地,官田少,就算这些流民愿占报‘名数’,改为本郡的编户齐民,也无‘公田’可‘假’给他们,‘假公田’也不必想了。”

“假公田”,“贷种、食”均不可行,要想安置这些流民,似乎只有“劝赈”一途。

可是,他刚从各县大户手里借过粮,再向他们借?估计没人肯出。

思来想去,这数千流民,……不,是全郡数万流民的确无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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