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流浪骑士(3/4)

格林有些嚣张的推开大门,顿时引来大片脑袋挂腰带上卖命的流浪骑士侧目,不过看着格林明显不好惹的样子,除了几个正和卖酒女郎调笑到兴头上的家伙哼唧了一声,大多数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了。

格林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后,片刻工夫,就有一个衣装暴露的挺胸翘臀女郎款款走了过来,虽然有些老了,脸蛋肌肤也不再好看,身材却是异常火爆,也是这些有使不完精力流浪骑士的最爱。女郎弯腰将手中的廉价麦芽酒放在格林桌子前,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一股**的眼神看着格林,波涛汹涌的胸部在桌子上挤压得变了形,呈现在格林视野。

格林一笑,作为毕瑟尔城混迹多年的乞丐,当然知道规矩。

不动声色掏出一枚银币塞进女郎胸间缝隙,在女郎惊喜的目光中,格林又像其他骑士那样抓了一把,这才淡淡道:“有到帕米尔镇附近的任务,叫我。”格林在地图上指出了帕米尔镇的大概位置。

“嗯。”

女郎惊喜的从胸间拿出了那枚银币,看着格林的眼神不禁充满兴奋。

像格林这样一出手一个银币的家伙,酒馆已经半年多没有碰见过一个了。甚至,女郎不禁想到,这家伙长相“还可以”,(越狰狞凶悍的流浪骑士越有男人味,与贵族审美截然不同。至于巫师,很多则是彻底丧失审美观。)要是晚上还没有合适任务的话,就叫到自己房间,说不定又是一笔不菲收入。

不过,女郎的想法很快就泡了汤。

一个沙漏时间后,一名穿着皮胶鞋的矮胖子一把推开酒馆大门,看了眼嘈杂、肮脏的酒馆,嘿嘿笑了一下,露出嘴里几颗镶嵌的金牙后大声道:“斑加尔城的货,需要五个能打的,一个金币佣金!”

从这个城市前往斑加尔城,一般来说需要二十几天左右的路程,一般抠门的商人佣金大约只给三四十枚银币而已,这个商人显然是个阔绰户。

“吼!雇用我!有了我,你路上若是遇见那些老鼠一样的盗贼,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卵子全都踢碎!”一名正和身边女郎调笑的流浪骑士突然站起身,咆哮着,嗓门不是一般的大,同时光着膀子显示着自己仿佛巨熊一般的体魄。

“哈哈,你算什么东西?胖子别听他瞎吹嘘,有一次这家伙碰见强盗团竟然直接逃跑了,酒馆已经几个月没人雇用他了,外强中干的软蛋!”另一名骑士诋毁着之前那人,同时不断在胖子身前显示着自己强悍的体魄。

另一边,格林这里。

女郎再次款款走了过来,告诉了格林斑加尔城就在帕米尔小镇东边十几里远的地方,属于距离帕米尔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了。

“吼,你找死……”

酒馆中大乱一片,每一次遇见这种佣金不菲的任务,这些争得眼红脖子粗的佣兵都会狠狠的干一架,然后买家会雇佣酒馆里最后站着的几个人,这也是行内的规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