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土地兼并(3/4)

“殿下引进了番薯,马铃薯、西红柿等各种作物,又对外扩张,让大明增添了上亿亩土地,鼓励百姓开垦出了数千万亩荒地,这些你我都看在眼里。”

“唉……”袁可立叹了一口气,紧接着又道:

“百姓的数量太多,士绅豪强兼并土地的速度太快。”

“泰昌元年开始下发的田地,有多少存在,因为这一场大旱被兼并走?”

“海外的上亿亩耕地是多,可迁出去的人也多,不可能把没地的,地少的人都分出去。”

“士绅这边,殿下把握不住的话,天下迟早还是得乱。”

“不如一刀切?”孙承宗忍不住开口,所谓一刀切也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可这种事情新兴王朝能做,大明却不能做。

这不是朱由检想不想做的关系,而是涉及到有没有人支持他做的关系。

分田地?分谁的地?是分齐王党的地?还是燕山派的地?又或者是分五军都督府的地?

在这个时代,土地就是生产资料,每个得了势的人都需要它,没有得势的人更需要它,谁都不愿意放手。

你朱由检今日可以革了齐王党的命来分田地,明日就有可能分燕山派的地,后天就有可能分五军都督府的田地。

手下的将领看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心寒?兔死狐悲这种情况会不会发生?

除非政权和旧王朝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然想要革命就是在没打基础的地基上盖房子,迟早得垮。

因此,孙承宗说出这句话后也察觉到了不对,连忙改换口风道:

“事情怎么做,殿下心里应该是清楚的,他眼下按兵不动,或许是在等机会。”

“或许吧……”袁可立附和了一声,但他心里清楚,这个问题仅凭朱由检一人是很难解决的。

这个问题从封建专制开始时就存在,但凡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那王朝三百年大限就不会让统治者畏惧了。

唯一没有扩充土地,向外开拓,还延续了统治的是南宋,然而南宋走的实际上却还是鼓励百姓从商,然后加大各项税收压榨百姓。

朱由检若是愿意压榨百姓,那他也就没有必要和诸多党派斗争多年了……

事实也证明了,朱由检没想过压榨百姓来换取王朝延续这条路。

袁可立和孙承宗在议论朱由检,而朱由检却站在齐王府那空旷宽广的承运殿内,仰望头顶上那面宽大的《大明坤舆总图》。

孙传庭遭遇这么大阻力的原因,他比谁都清楚,毕竟就是他让孙传庭担任的巡抚。

说到底,当时是他分身乏术,京城需要他,而地方也需要他。

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把孙传庭当做是自己的分身,让孙传庭去做了一些本该是他,也只能是他去做的一些事情。

巡抚天下……

这件事如果是朱由检自己做,下面的官员恨不得把嘴巴缝起来,没有人敢站出来唱反调,但事情变成孙传庭来做后,事情就不同了。

这就好比一个公司里,贪腐的人或许不敢在东窗事发后直面老板,但他一定会对审计的人狺狺狂吠。

孙传庭眼下和朱由检站在一条线上,说到底,他们都是在对抗土地兼并这种大势所趋的事情。

在大势下,两人的力量显得微不足道。

土地兼并在古代,基本上是一个根本上无解的问题,因为土地在古代是唯一一种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

当然、在某些局部场合中,牛羊牲畜、桑树蚕丝、作坊商铺也都是财产。

只是在更大的范围内,唯一普遍和常见的财产形式就是土地。

如果一个人要借笔钱治病或者安葬家人,唯一可供出售或者担保的财产也只能是土地。

如果一个人想要扩张自己的财富,唯一可供投资的去向也是土地。

如果一个人要送别人一份重礼,最贵重的礼物更是土地。

如果一个人去世了,最值得关注的遗产还得回到土地身上。

因此,只要有财富的流动,就必然有土地的流动,除非一个国家正常的财富流动完全静止或者被彻底破坏,否则土地的流转就是无法以任何人为手段阻拦的需求。

这里的流动绝不仅限于土地所有权,而是指更多的层面。

朱由检这样的现代人对于土地的理解基本限于所有权和租赁权两种形式,法律专业的还知道一些法定的用益物权形式。

然而,在他来到大明的这么多年,实际上他大抵是清楚了解了土地在这个时代的价值。

一块土地上可以变出田面/田底、死卖/活卖、死当/活当,短佃/永佃等各种法律规定的,或者当地风俗和习惯形成的交易模式和安排。

明代的交易习惯大致可以把土地分出两层来处理,也就是田面和田底。

这两层可以分别转让或者处置,而这些交易模式和安排并非《大明律》事先设计的,条款也未必得到朝廷和《大明律》的保护。

这种模式,是在《大明律》的框架下,为了满足市场的实际需要,而被百姓和士绅豪强在自觉中、或不自觉中发明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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