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落选秀女(3/5)

第一:家中仅此一女,父母不舍。

千万不要觉得这很荒谬,难道皇帝还在乎这个吗?

对,很在乎。即使是嘉靖,他征召秀女的旨意也明确规定:若家中仅有一女者,需从其家自愿。

皇帝不能蛮不讲理,不能让天下老百姓戳脊梁骨,哪怕是干最变态的事,公开的旨意也必须能经得起朗读。

当然,底下官吏怎么执行,那是他们的事,反正皇帝没让他们那么干。

第二:身有隐疾,不宜入宫。

这个就很好解释了,海选时只看了容貌,后来一调查,发现这女子有病,那怎么能入宫呢?

很多人家出钱买通官府,最后就是用这个理由来落选的。

皇帝也不可能派个太医来挨个给那些落选秀女体检,只要当地找个医生,出个诊断书就行了。

第三:出身可疑,不宜入宫。

注意,出身是可疑,不是低贱。出身低贱是不妨碍当秀女的,只要你长得漂亮就行,皇帝不嫌弃。

出身可疑,是指此女的祖上可能出过反叛,或者此女可能身怀武功,或者此女家庭关系复杂,比如某个姑妈领过白莲教的大米……

总之,此女可能对皇帝造成一定潜在的威胁,所以不但不能入宫,还得继续调查,另案处理。

这三个理由中,萧风只盯着第二个理由的那部分。

原因很简单,第一个理由,需要修改户籍,虽然不是不可行,但太麻烦,哪有第二个理由容易实现?

第三个理由,事太大,搞不好刑部或锦衣卫还会要后续的调查结果,造假的可能性也很小。

所以,如果这个女孩是被淘汰的秀女,但却被带到了京城圈养甚至囚禁,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只能是用的第二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淘汰的秀女,一共涉及四个地方,共五十人左右。萧风一一笔录在一张纸上,然后将卷宗还给了黄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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