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可是真的(1/5)
然后官员就把全县所有杂役算一个总账,再平均分配到全县每一个人头上。
这就是中明以后的“杂役折银”,也是所谓“人头税”的来历。
但是这里有一个大问题,杂役折银是政策,不是法律。而且明朝规定“官身”免杂役,那么官员自然就不用交免役钱了!而这种不缴纳是合法的。
但是官户的田赋是不免的,也是所有人都要缴纳的。只有宗室、勋贵也已免税。因为他们的财产都是皇帝赐予的,所以不用纳税服役。同样,皇帝赐给某大臣一千亩田,这个田也是不需要纳税,不需要服杂役的。但是其他的田就要交税服役!
明太祖朱元璋就诏谕:“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家,而复役其身,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明太祖实录》卷111)”
由此可见,官员和士绅是不免税的。但是别忘了,大明朝的权利有极大的一部分掌握在士绅和官员手中,他们用在朱元璋死后就开始混淆概念,将官员免役逐步扩大化,转移到了百姓身上!到最后,就成了“天下人”认可的的规矩,就是士绅和官员免税!而这“天下人”自然指的是有话语权的士绅和官员,至于百姓何必知道的那么多,老老实实交税服役就是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