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曾国藩坐观浙灭(1/4)

第一百二十六章 曾国藩坐观浙灭

垂帘事定,慈禧偕慈安速传上谕:钦奉两宫皇太后懿旨,据王大臣等所议,详加披阅,援据典章,斟酌妥善,著即依议行。

垂帘之举,本非意所乐为,惟以时事多艰,该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是以姑允所请,以期措施各当,共济艰难。一俟皇帝典学有成,即行归政,王大臣仍当届时具奏,悉复旧制,钦此。

喜谕传罢,慈安太后道:肃顺等三奸已诛,垂帘既成,朝堂可以安静矣!查抄诸臣工与肃党来往信函,妹妹作何处理?

慈祥太后道:既往不咎,付之一炬。

慈安太后道:上月,肃顺锒铛入狱,少詹事许彭寿请饬察治三奸堂援, 耆英、柏葰之子亦各呈诉其父为肃顺所陷,请昭雪。妹妹可有谕下?

慈禧太后道:陈孚恩已被捕入狱,籍没其家,追回先皇所赠牌匾,发配新疆戍边效力。此为有过必究。然宜适可为止,毋须再行蔓延。

翌日,慈禧、慈安再传上谕:许彭寿纠弹各节,朕已早有所闻,用特惩一儆百,期于力振颓靡。至载垣、端华、肃顺三人,事权所属,诸臣等何能与之绝无干涉?此后朕惟以宽大为心,不咎既往。尔诸臣亦毋须再以查办党援等事纷纷陈奏,致启讦告诬陷之风。惟当各勤厥职,争自濯磨,守正不阿,毋蹈陈孚恩等恶习,朕实有厚望焉。

另,庆锡、钟濂各呈诉其父为肃顺构陷案,朕敕命礼部、刑部复审,二部以为,耆英大节已亏,罪应当诛。

柏葰听受嘱托,罪无可辞。惟载垣、端华、肃顺等因律无仅关嘱托明文,比贿买关节之例,拟以斩立决。由载垣等平日与柏葰挟有私仇,欲因擅作威福,竟以牵连蒙混之词,致罹重辟。皇考圣谕有不禁垂泪之语,仰见不为已甚之心。今两宫太后政令维新,事事务必从宽大平允。柏均不能谓无罪。念柏葰受恩两朝,内廷行走多年,平日勤慎,虽已置重典,当推皇考法外之仁。着录其子钟濂赐四品卿衔,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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