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同治帝饮恨而终(2/4)

臣嘱该使来春由京回津再议,一为出洋委员容闵在美国,查报有新造未成铁甲舰一艘,需洋银一百七十万元。臣询驻津美领事,据称此船未必合同,总税务司赫徳亦向总理衙门言及,恐其不甚可靠。

臣批饬上海道信致容闵,切实考较,再行禀核。以上二船,虽议购而未成,此外洋商献图者甚多,因相隔过远,需费甚巨,诚恐误买旧船,未敢遽订,似须委员前往该国议购为妥。

其水炮台一项,总理衙门现饬赫徳向英国询问价值,上海洋行有承揽订购者,据沪局委员冯焌光等禀称,该局仿造一艘,明春可成,似尚不难陆续添置。惟是有备而无患者,立国之根基,不战而詘人者,攻心之上计。

自来备边驭夷,将才、使才二者不可偏废。各国亘市遣使,所以联外交,亦可窥敌情,而中国并其近者而置之,殊非长驾远驭之道。

同治十年,日本初议条约,臣与曾国藩均奏请该国立约后,中国应派员驻扎日本,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冀可联络牵制,消弭后患。

上年甫经换约,未及筹办,而该国遂于今春兴兵来台。若先有使臣驻彼,当能预为辨阻,密商筹办,否则亦可于发兵之后,与该国君臣面折廷争,较在京议办更为得劲。

今台事粗定,此举未可再缓,拟请敕下总理衙门王大臣遴选熟悉详情,明练边事之三、四品京堂大员,请旨赏给崇衔,派往驻扎日本公使,外托邻邦报聘之礼,内答华民望泽之诚,倘彼别有诡谋,无难侦得其情,相机控制。

闻该国横滨、长崎、箱馆各处,中国商民约近万人,既经立约,本不可置之度外,俟公使到彼,应再酌设总理事官,分驻口岸,自理讼赋,以维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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