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弟债姐偿(2/5)

所谓不可认定的嫌疑人,就是警方手中的证据还不够,无法完全指控这个人,这个人可能是犯人,也可能没犯案,警方无法确定,那么就不好直接逮捕。

可警方又需要调查这个人,而对方不配合,由于关系到案件的进展,所以就需要法官签发的逮捕令了。

像一些可认定的案件嫌疑人,警察这边证据足够,或者案件情况非常明显,犯人是谁很明显,所以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其实这個所谓可认定或者不可认定还是很模糊的。

有钱有势的,哪怕证据确凿,他们也能找到关系将这个弄成不可认定。

然后他们再通过法院的关系,不签发逮捕令,那么警方这边就动不了他。

可以说,逮捕令也是这些权贵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了,无形中削弱了警方的权力。

总之有权有势,犯下什么罪,那就是不可认定。

无权无势的,哪怕没犯罪也会被人抓去顶罪,就是可认定,警方直接就抓了,还用什么逮捕令?

当然,一般要抓那些权贵或有大影响力的大人物,警察会有顾虑。

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有很大的背景和关系网,抓这样的人,很容易会得罪人。

为了撇清关系,不想得罪人,哪怕证据确凿,警方多半也会去申请逮捕令,法院拒绝,那是法院的事。

如果法院签发了逮捕令,相当于警方多拉了一些人,将来对方真要找麻烦,也能多一个部门分担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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