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治天下(三)(1/1)

两种政治制度必然催生两种法律制度,即蒙古法律(袭承大蒙古国)和中原法律(袭承宋金),蒙古法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讲究的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命还命,颇具草原文化特征,这种法律的特色在于充分保障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对于个人自由和人权的保护比较欠缺。

而中原法律颇具儒家思想特色,主张以仁德治国,重视教化,强调道德规范和制度规范,个人权利得到了更多保障,比如对于婚姻家庭和土地产权等方面的保障。相较于蒙古法律,中原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有严格的司法程序和审判制度。

这两种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问题也很大,比如在路上走,如果其他人撞到蒙古人(不管谁主动),都需要向蒙古人道歉,如果伤害到蒙古人是有可能被杀掉的,而蒙古人杀人可能只需要赔偿一头牛。

两制并行突出反应的是忽必烈内心的矛盾,前面我们说了,忽必烈的汗位不是通过忽里台大会推选出来的,对其正当性蒙古内部一直有部分人持怀疑态度,因此他在制定国策时候,一方面觉得中原王朝国家治理制度确实不错,一方面又要顾及少数蒙古人的感受,所以就形成了大元朝的两制并行奇观。

举官制和继承制

科举制度自隋唐以来,逐渐演变完善,打破了门阀制度,为更多普通人提供了参与治国和施展才能的机会,是被证明了的最有效的选官制度,但是到了元朝,科举制度几乎被废止了,为什么呢?蒙古人大多不识字,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大多不识字,那么科举制度就失去了为统治者服务的意义,所以废止是理所当然的。

大元朝的官员主要是举官和继承,我们先说继承,顾名思义就是老子死了儿子继任,儿子多怎么办呢?好办,长子继任(注意这和其他朝代的世袭不一样,不存在缩水的可能)。

举官也叫选官,选官的范围很广泛,不论出身(前提你要是读书人),只要有才华,都可以被推选出来做官,但是官职肯定不高(高官都是靠继承的,没点贡献你好意思作高官),这种不论出身论才华的选官,在元初是很具有积极意义的,为元朝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与选官制对应的是匠户制(有点类似定岗定责制),这种制度就要老命了,如果你是读书人,好,通过选官你还可以作官,但如果你祖上是泥瓦匠,那恭喜你中奖了,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只能干泥瓦匠,子子孙孙不能转行,行业不景气怎么办?两个出路,要么领救济粮,要么饿死,做乞丐都得找你问罪(这也许就是朱皇帝不干乞丐干和尚的原因吧)。

最早通达世界的纸钞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纸币是宋朝的饺子,而使纸币通达世界的却是在大元朝。

宋朝时流通的主要货币依然是铜钱和金银,饺子只在大额交易时使用,市面上很少能见到,而且使用的范围也不大,但是到了元朝,纸币成了唯一法定流通货币,不但日常生活用,国际贸易也用,世界认可度极高。

大元朝的纸币叫做宝钞,通行的宝钞形状为长方形,一般长25-26厘米,宽16-18厘米,版面的四周是花边。上方从右到左印有“××通行宝钞”,正中为数额,有一贯、贰贯、十文、二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不等。下方印有印钞的单位,职官名称,发行年、月、日及者处死等警告语。看到这大家是不是有些面熟?不错,大元朝的宝钞对明清流行的银票,以及当前世界各国的纸币都有重大影响。

宝钞在大蒙古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到了忽必烈建立大元之后建立了完善的印发、使用管理制度,大元朝的宝钞主要是银本位货币,在发行之初极大便利了世界贸易往来,促进了元朝经济的繁荣。

关于忽必烈为何要强力推行宝钞作为流通货币,有这么一个传说。说是在忽必烈建立大元之后,也想仿效宋朝以铜钱为主要流通货币,但有大臣劝阻他说:“铜钱乃华夏阳明政权之用,我们起于北方草原地区,属于幽阴之地,不能和华夏阳明之区相比,我国适用纸币。”忽必烈觉得有理(大家理解一下,封建社会迷信这玩意儿很有市场),便决定用纸钞而不用铜钱了。

传说归传说,不过忽必烈为了纸钞的流通是下了大功夫的,在各路设立“钞券提举司”垄断货币发行,以维持纸币信用;同时颁布《至元宝钞通行条画》详细规定纸币制作,发行,流通和伪造处理的方法等。

为了支持纸币在全国推广,忽必烈在赏赐有功劳的大臣和发工资的时候,一半给粮食,一半就给纸币。

大臣:“陛下,不要纸币行不行啊?“

“行啊,你是大好人,边军还等着军饷呢,我替他们谢你慷慨了。”又省了一笔开销,忽必烈很高兴。

“不是陛下,臣想要银铜。”

“那可没有,你到底要不要?再不识相就把你关起来,你这是看不起朕啊。“最后不要都不行。

虽然发行纸钞忽必烈采用的是强制手腕,但是在大元朝用纸币兑换金银也是允许且很方便的,大元朝在各路遍设平准库,专门负责这事,兑换比例也是明码标价,当然收点手续费也是理所当然的(百分之三)。

纸钞相较于金银的优势在于,便于携带,只要保值,流通起来比金银更招人喜欢,因此在元初纸钞是很有市场的,至于到了后来烂大街,以至于出现了以物易物的情形,这个后面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