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我才是她哥(2/2)

给元宝买衣服买裙子都舍得一掷千金,现在关系到他未来的事情,居然不舍得给多一点钱……

律师看了他一眼,无语的说道:“你妈妈是你的监护人,并不是你的提款机,更不是专门给你擦屁股的。”

顾想不爽,指责道:“你是我妈请来的律师?有你这样当律师的吗?你现在是要给我辩护,不是来指责我的!”

律师嗤笑:“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走个流程,旨在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公平。”

顾想不知道他说什么,只觉得很烦躁。

“我还是未成年人,真的公正公平就不应该告我!”

没想到这个律师也是个不怼人两句就不舒服的,冷冷笑道:“就你是未成年,被害人不是?”

“咋地,公平是你家的,就你能拥有公平,别人不能有?”

顾想:“……”

他不想跟这个律师说话了,是他的辩护律师却老是帮对面说话,他怎么不去死。

顾想没想到的是,这次庭审也是直播。

实在是他把事情闹得太大了,出大事之前就抢了好几个学校的小孩,现在差点出了人命。

这次的当事人一共有四个小孩,被伤了手臂的那个小孩陆婉令也赔了,但赔钱只是因为他们无辜,并不是为顾想‘赎罪’。

其他两个没有受伤只是被吓的,更是没有拿到一分钱。

因此对于赔偿金额,他们都不满意。

心底有怨言自然就闹大,又被有心人带了节奏,如梦浅浅所料那样,有人抓住机会指责陆婉令不会教小孩。

现在网上讨论得很激烈。

有一部分人觉得陆婉令就是该为此事负责:

【不管怎么说,生了就得教,别拿离婚当借口。】

【不想管就说不想管,现在放任这种社会败类危害了别人的安全,凭什么就不关她的事了?她是孩子的妈!】

【就是,现在有些人三观真的歪成什么样子了,她儿子现在还是未成年,不管不顾,孩子没办法了才去抢,才出了事,不是她的责任是什么?】

另一部分人激烈反对:

【不是,姓顾这小孩也十四岁了吧?十四岁已经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法律量刑的标准都考虑了14岁到16岁、16岁到18岁,说明什么?说明14岁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是非观了!闯了祸不是他的错,反而是他妈的错?】

【见识过受害者有罪论,第一次见识凶手的母亲有罪论。多圣母啊,宁怎么不去当他妈。】

【顾家这三个儿子都是白眼狼,天生自私,别说离婚的时候他们仨根本没有选择跟妈妈,更别提他们开口要钱的时候更是他们妈妈欠他们似的嘴脸!】

【能在爸妈离婚的时候选择小三的女儿,指责妈妈找回亲生妹妹的小孩,也是炸裂(微笑)】

【我知道内幕,在这事之前,顾想已经进了局子好几次!每次都是他妈妈去善后的,他自己直接就说了,他妈妈要是不给钱,他就故意搞事情让她收拾烂摊子,有录音为证!】

网上吵得太激烈,毕竟这件事真的没有一个对错的标准。

有人觉得陆婉令作为母亲,不论何时都有管教好孩子的责任。

有人认为妈妈的命也是命,凭什么一辈子被儿子吸血,自己反抗、拒绝了,还成了她的错。

迎着这样的大讨论,庭审直播开始了。

法官提示全部庭审过程直播,顾想完全没心情听。

他看了一圈没有看到自己妈妈,瞬间急眼:“我妈呢?!她没有来?她是我监护人她凭什么不来!”

辩护律师淡淡说道:“本案由我全权代理。”

顾想不甘心极了,这样合理合规么?他妈又是花了钱的。

还是那句话,舍得把钱花在别处,都不愿意花在他们几个身上,这个妈实在太冷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