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封建契约(求追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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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约旦领与安茹王族之约》

日期:儒历1186年8月10日

签约人:

·伊萨贝尔·德·安茹-耶路撒冷,行公民主权之人,民众拥护爱戴者,受先知祝福者,耶路撒冷王位的正统继承人。

·斯卡尔村众、蒙特雷村众、阿尔哈迪镇众……耶路撒冷王国公民,约法捍卫者,律法服从者。

前言:基于吾国之繁荣昌盛,民众之幸福安康,今立此契约,确立王权与民众之关系,以保守圣洁之誓言,护持吾民之福祉。凡此契约,必以天主之名为证,先知与公民共鉴之。

民众拥护爱戴者,行公民主权之人,伊萨贝尔·德·安茹-耶路撒冷,势必继承王位,以王权捍卫遵守此约,先知与公民共鉴之。

以耶路撒冷公民之名,推举伊萨贝尔为行耶路撒冷王国主权者,拥戴其为王。

以伊萨贝尔之名,废弃民众同外约旦领主间一切封建义务。

以耶路撒冷公民之名,众公民将以武力、智慧及忠诚捍卫耶路撒冷之疆土完整。

以伊萨贝尔之名,授权各村镇推举代表,组建选区议会,对选区内村镇予以自治,受行公民主权者监督。

以耶路撒冷公民之名,立约村镇各自缴纳“王权十一税”换取王国军队对各村镇之庇护。

以伊萨贝尔之名,授权选区议会,自行组建民兵,聘请教官训练,捍卫约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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