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当然是要干掉他(3/3)
这个反应很正常,换谁看到这一幕也得吓的双手发麻脑袋空空。
林默没有跑。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着纵火犯冲过去。
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以林默的性子,他绝不可能坐以待毙。
你杀我,我也得从你身上咬下一口肉。
可惜壮志雄心,奈何只有孩童之力。
砖头只能勉强举起来,砸不到对方腰部向上的位置,那就只能朝着下面来。
砸到对方脚上。
应该很疼,因为对方惨叫一声。
但下一刻,林默就被一脚踹开。
那简直是天旋地转,林默险些被踹的背过气去。
反应过来抬头去看,邻居阿姨已经死在了对方刀下。
那人看了地上的林默一眼,冷笑一声,将油桶打开,汽油浇了林默一身,然后拿出了打火机,点着。
重新睁开眼,林默依旧是继续执行他的计划。
但是这一次他将计划作出了调整。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劣势,这一点不假;但同样,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优势。
那就是非常容易让对方忽视。
按理说,上一次砖头是砸不到对方的。
但因为轻敌,或者说对方的第一目标并不是林默,所以才能让林默用砖头偷袭成功。
既然如此,那就用更致命的武器攻击。
例如,水果刀!
这屋子里就有一把,林默之前见过,就在前面一个抽屉里。
从抽屉里拿出来看了看。
质地非常一般,也不锋利,但如果用刺击,捅破皮肤和肌肉还是很容易的。
用上一次的方法,林默再一次成功的见到了那个纵火犯。
这一次和之前的过程几乎一样,但不一样的是,林默手里反握着刀,藏在袖口里,他在寻找机会。
机会这种东西,大都是稍瞬即逝。
重点就是看能不能把握住。
林默这次把握住了。
在最佳攻击机会出现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动了,几乎榨干了这个5岁小孩所有的潜力往前冲。
看准时机,手腕一扭,刀尖朝前,一刀就刺入了对方的脖子。
这个时机,是对方弯腰的那一瞬间。
林默抓的非常好。
水果刀全部刺入,直至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