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节合伙人(二)(4/4)
海吉被带到海事法院听马甲宣读判决。心里直打鼓。不知道对方要老爷缴纳多少赎金才能放船?虽说林老爷拍了胸脯,还专门指派了陈管事随着来办,他还是没底。
马甲的一大通术语名词立刻就让海吉晕菜了,不过他总算听明白了几点:第一、要付船、货总价的五分之一作为“赎金”――海吉的概念里没有抢救费这个概念;其次,赎金可以用船上的货物折价抵充;第三,货物澳洲人愿意按照市价收买。
海吉当然是一概点头――虽然这澳洲人看起来除了头发衣服之外和大明的人也没甚两样,但是在海吉的心目中他们还是一伙类似海盗似的人物。哪里敢说个“不”字。叫签字就签字,叫画押就画押。最后得到了一叠文件和一千一百七十四四钱两银子。银子是上好的足纹银,装在特制的小箱里。
“这是你们船上的货物折现后的给价,你清点一下。”陈同解释说,“已经扣去了船、货的五分之一的抢救费还有这些日子的保管费――这是细目表。”
海吉怔住了,澳洲人居然真得肯给银子!这大出他的意料。
“货物的给价是按照广州的行情的,别嫌少。”陈同笑道。
“哪里,哪里,”海吉如梦初醒,“不敢!不敢!”
“下面就是船了。”陈同道,“随我去看吧。”
以下为3K字之外,不计费:
注:我搞错了一点,海口的长昌煤矿,在古代实际属于定安县境内。而且是在腹地,距离海口地区有120华里。穿越集团要开发难度不小。所以这里就假定发生的位面上,在海口附近有小煤矿可开发。(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