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节机构调整(2/2)

众人觉得文总提出的把粥锅做大的解决理念比较合适,这是釜底抽薪,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文德嗣接着说:

“大家还是谈谈论机构调整,新班子成立了,新年新气象,整个机构也得调整调整。”

按照新执委会的分工,执委会对机构作了一次全面的调整。调整的目的一部分当然是“理顺关系、提升运作效率”。另一部分则是对现有的权力架构进行调节,使之更加平衡。

首先将原本意义不明,也缺少专职人员的情报委员会撤销,增设了专门负责对外情报工作的对外情报局。

原本民政委员会属下的基本上没起到什么作用的总法务司、总税务司、总工商司全部撤销,土著的法律事务现在有仲裁庭负责。总税务司改为税务总署,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务院管辖。至于工商司这个机构,经过论证之后认为没有必要存在,它的职掌完全可以交给税务部门去管理。

撤销原来的内务委员会。执委会根据这一年来得运行认为强力机构不宜统一指挥,以免出现希姆莱或者贝利亚式的人物。所以它的属下部门全部被肢解掉。警察总部归属中央政务院管辖,以显示其主要是“民政”的特点。海关总署由财政总监分管;政治保卫总署改称总局,归仲裁庭管辖。

撤销工业及能源委员会,将其属下的机械工业部、能源部、冶金部、轻工业部划归制造总监管辖,新成立专门的科技部负责研发设计。科研部除了复活科技,还有寻找代用品和简化生产工艺的任务。

撤销外交与商业委员会,其属下外事部、外贸公司、驻外站改由殖民及贸易长官分管,另新设殖民事务部,负责对殖民地进行管理。

撤销财政金融委员会,改设财政部,由财政总监分管。德隆粮行正式改称为德隆银行,在正式的中央银行没有成立之前代行央行职责;新成立专卖局,穿越集团已经决定对食盐和烟草实行专卖制度。

“我决定辞去总参谋长一职。”在讨论到新的军事机构设置的时候,马千瞩提出了辞呈,“我现在是国务卿,没有理由继续担任军职。恳请执委会批准我的辞呈。”

辞呈随后被批准。穿越集团现在的总参谋长的职位相当于陆海军总司令,职权和影响力都过大,元老们普遍认为这个职务不能由执委会中的强力人物担任。马千瞩过去是计划人民委员,现在是国务卿,再担任总参谋长已经极不合适。

新体制下,总参归属在军务总管管辖下。总参谋部下设置联席会议,各军兵种参谋长、兵种总监参加,主要职能是兵种的协调和进行合作参谋。另将原先的陆军部政治处划归总参谋部,改称总参政治处,负责全军的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

陆军和海军执行军政军令分开体制,陆、海军均不设司令官职务。陆军人民委员和海军人民委员不再是原先的司令官的角色,而是军队的行政首脑。负责管理陆海军的军政;训练作战由陆军参谋长和海军军令部长负责。这个体制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和约束。

由于穿越集团建立起来的军队对物资的消耗极大,对后勤的需求达到了本时空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根据军方的建议成立了后勤司令部,执行陆海军联勤管理。同时,为了满足军队规模膨胀的需求,新设训练总监部,负责陆海军新兵训练和劳工军事训练。

原来归属在陆军建制下的特侦队现在被提升为独立机构,直辖于军务总管。实际上是受执委会的直接调遣。执委会指望特侦队除了完成它的本职工作,还要担任执委会的近卫军和军队宪兵的任务。

马甲对把政治保卫总局划分给他有点惊讶。在他看来仲裁庭是法律机构,不需要这样的暴力部门。不过联想到马千瞩是国务卿之后他就明白了――执委会不打算让督公在掌握了警察之后再掌握“政治保卫”这个最具有杀伤力的部门。

至于仲裁庭的机构组织,马甲按照大家提交的建议搞了一个方案:新成立三个专业法庭: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和治安法庭――马甲认为现在警察直接掌握治安处罚权从长远来看是有弊端的。所以他仿效欧美某些国家的制度专设一个快速审理轻微案件的治安法庭。将原有的海事法院改组为海事-商事法庭,另增设公证处和专门用来收容闲散法学俱乐部人员的“法律顾问办公室”。(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