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节正规化(2/3)

军务总管庭在几次内部会议中,就正规化建设进行过多次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继续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搞军队制度建设,每个元老都按照自己的趣味各搞各得,迟早要搞成一个互相矛盾又四不像的东西。

随着琼北治安战的结束,琼南治安战的规模局面要比琼北小得多,许多原本分散执勤的分队已经陆续集中归建休整,正是制定颁行推广新条令新大纲的黄金时段。

现在推广,不但能消除很多纪律、战斗力隐患,而且边休整边推行难度较小,也能让军队的战斗力再次迎来一个跃升。

新条令新大纲的编撰,实行的是拿来主义。基本就是按照本时空的条件进行抄袭。何鸣和陈海阳在进行了充分的交换意见之后,向具体负责这一项目的东门吹雨指示“编撰方针”的时候表示要:“尽量照顾现有的,已经执行的条令,不影响大节的就不要再修改了”。

东门吹雨心领神会,当即首先派人收集了各军兵种现行的各种条令和操典,包括某些当时并未编撰成文,但是已经在部队中执行了一阶段的“土规定”。随后又向全体元老发出了征询信,以充分的“搜集元老们的意见”。

这样的做法稳住了一批非PLA出身的伏波军高级军官们和“军外军事集团”――所谓军外军事集团是一批不在军队中任职,但是对军事感兴趣的元老,他们对军事有着浓厚的兴趣,有些人对军事知识的掌握还很深厚,在元老中属于对军事问题很有发言权的一批人。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文德嗣本人。

何、陈二人很清楚:这些人对伏波军拥有很强的影响力,如果不适当的照顾他们的“恶趣味”,只抄PLA的条令,“正规化建设”恐怕会遭到很大的阻力。当然,就目前伏波军的武器装备和具体社会状况来说,全盘抄袭21世纪的军事条令、操典和大纲也是不合适的。

充分领受了这一指导精神的东门吹雨组织人手从新年过后就开始着手准备,一部分专业的内容他委托给专门的人员,一部分则由他自己组织人手抄书。经过十次改编,终于得到了一份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杂采众长”的条令和训练大纲。

这些文件被统称为《1631年军事总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成为伏波军的军事指导性文件。

“……有了这批正规化的种子和框架,日后扩军也能毫无压力按部就班的得到成批成批的新式军队。总之军队正规化宜早不宜晚啊同志们!”东门吹雨充满感情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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