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节协定(2/2)
“既是忠义之人,我大澳宋愿与你家约法三章……”
接下来自然就是商讨贸易协定,贸易协定主要约定总共有3条:
一、对马国照日本、朝鲜例,对澳宋称臣,澳宋封宗家为对马团练副使;同时委任宗家担当临高和江户幕府之间的通信奉行,设法同江户建立贸易关系。
二、济州和对马双方互相开放口岸,双方商船可凭印鉴自由进出,并互相享受最惠待遇;
三、双方互设领事,商办双方关税和贸易配额,对马藩派一庶子在济州岛领事馆主持,相当于人质。业务由竹屋经办,澳宋可在对马设贸易领事馆,同时在长崎的竹屋派遣若干专门人员,这个点主要是给情报部要的。
条约附件对日本方面输出品种限制很少:除了禁止运来日本刀之外其他货物一概放行。大体来说眼下的日本能输出的东西很少:主要是日本刀、扇子、金、银、铜、俵物(海产干货)和丝织品。反正这些东西除了日本刀之外对元老院来说都有用处,起码能够用来转口。为了增加日本方面的出口,还特意指出日本方面可以销售木材――不过对府中藩这种自身没有山林的海岛藩来说从本岛采伐运输再出口恐怕也没什么利润了。
竹屋看了平秋盛展示的货物样品之后大为震惊――四十年前界港商人纳屋助左卫门,也就是后来把紫川秀次弄到南洋的那个吕宋助左卫门,从泉州走私了一批青白瓷献给丰臣秀吉几件,编造说是吕宋瓷。丰臣秀吉没见过这么好的器具,一口气赏赐了十几万石,然后又和利休居士一起贩卖“吕宋茶碗”,又狠赚了天下大名一笔。秀吉一死此人只好逃命去了柬埔寨。现在澳洲人不但有上等的青白瓷,还有像玉石一样的骨瓷,像水晶一样的各种玻璃器,定价按日本人的眼力价并不算贵。转手出去就是十倍、百倍的利润!
特别是全套的玻璃和瓷器茶具,细分为大明式、澳宋式――所谓澳宋式就是英式红茶茶具和旧时空的乌龙茶茶具。当然也少不了日本茶道用得那种稀奇古怪造型和色泽的。
至于大宗的消费品,有各种质地的布匹,这也是当时日本的主要进口商品,当时的幕府规定庶民只许穿着棉麻制品,而日本本岛的棉花:不论是木棉还是草棉都不敷使用。所以每年都要从大明和朝鲜进口棉布。特别是朝鲜的木棉布,是日朝贸易中的大宗货物。
元老院虽然自己还没有办棉纺厂,但是东印度公司从印度运来大量的廉价棉布,大明的松江府也是衣被天下之地,而海南、广东又是传统木棉产地,家织棉布数量也很可观。所以日本人要多少都可以提供,性价比大大超过朝鲜货。
至于其他林林总总的货样:特别是小五金件和机制农具更是让宗家目不暇给――这些东西虽然价值不高,但却一直是市场上的俏货,有多少能销多少。更别说澳洲人提供的这些产品的铁质一看就是非常优良的产品。
澳宋样品装了几十个箱子,让对马使者对自己的礼品自惭形秽:送来的倭刀200把大部分是用来打点一般倭寇的普通货色――也就是出口大明三两银子一把的那种。按照平秋盛的授意,紫川秀次首先斥责对方的礼品无理,然后右臂绑着纱布,左手拿着细如柳叶的轻剑当场斩断了几把。
反倒是充满了日本特色的美术品受到了欢迎:折扇和屏风以其特有的日式审美趣味很得平秋盛的喜爱,完全可以送到临高去馈赠给诸位元老。还有就是日本的特产丝织品:天鹅绒。这是日本主要的出口丝织品,很受当时的欧洲人欢迎――但是日本大量进口中国的生丝主要就是为了制造出口用的丝织品。
馈赠给平秋盛的礼物显然是精挑细选的,而且颇为贵重:一柄上好的太刀和一柄胁差――虽然是“新刀”,但是也是出于冶炼名师之手,堪称名贵。天鹅绒二匹,黄金小判十枚,丁银五十枚。
平秋盛这才显露出笑容:虽然一切礼品都要上交企划院,但是这份厚礼充分体现出对马方面的对自己的“尊重”――马屁这东西始终是让人受用的。(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PS:
注:所谓新刀是指1600年以后造的刀--当然只限于出于著名的冶炼师之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