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节 袼褙(1/2)
申掌柜说这种银子虽然古已有之,但是市面上很少有锭块的,多用来做首饰头面,相当稀罕。
“此银较白银略轻,然宝色好且不易发黑。有大户人家铸成小锞子赏人玩的。”申掌柜道,“若说直接铸成这样的大锭,小的还是头一回见。”
“这么说就是假银子了?”李子玉见他绕来绕去,说了半天就是不说真假,便直接问道。
“可不敢这么说,”申掌柜连连摇头,“朱提银自汉代即有,历代亦有流通。就算在这广州市面上,朱提银首饰的价钱也比银首饰的价钱要高。”
李子玉带着这个信息回到了市局,乌项听说这“不是白银”,当下关照李子玉把从王寡妇家抄来的所有金银,连碎块锭子带首饰全部带去聚丰号检验。结果是除了这五锭十两的银子和几件首饰是朱提银之外,其他都是成色不一的白银和黄金。
“这些银子和首饰肯定不是这个穷寡妇的,必然是死者或者疑凶留下的。”李镇国说。
“如果是疑凶的,我觉得他很有可能会将朱提银带走,毕竟这不是常见的东西,留下来可能是祸根。我认为银子很有可能是死者的。疑凶以为这只是普通的银子。”李子玉审慎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综合看起来是死者的可能性很大。朱提银按照申掌柜的说法,在广州虽然不是罕见,也非到处都有。而且还多是以首饰的形式出现,现在死者居然一下就带来了五十两朱提银,这就不得不让人把死者和云贵一带联系在一起了。
乌项想起最近慕局在归化民干部会议上重点提到过的几个问题,特别是提到最近的新币发行工作,要大家严密注意市场上的金融和经济方面的反常现象――朱提银银锭这绝对算是一个疑点。
他当即决定先向慕敏汇报这个情况。同时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向全市各个派出所和治安卡口发出通告,要他们查找辖区内有无头颅;在《羊城快报》上刊登认尸启示――虽然这具尸体没有头颅,但是他仍旧寄希望于死者的家眷能够通过体貌特征描写来确认尸体身份。最后,继续就寻获的证物和线索进行排查。
排查工作少不得又落在李子玉和赵贵头上了。这一次,他们的任务是根据被害人的衣装去排查。
从现场找来的衣物证据着实不算少,男人的裤褂短衫足有七八件,还有从炉膛内掏出的未燃尽的衣物残片和鞋底。经仵作比对,尺寸和无头尸一致,应该就是被害者的衣物。
虽有衣物在,事情却并不见得简单。广州是商业大埠,又是地域政治中心,官绅商人众多,“百货云集”。不但本省出产的各色绸缎布匹种类繁多,还有来自全国各地乃至欧洲、东南亚、日本的纺织品。各种花色、质地、织法……加在一起恐怕有上千种。虽说有纱缎公会、吉贝公所之类的行业协会可以去询问,这工作量还是大得没边――何况店家进什么货,公所行会也未必都清楚。搞不好还得一家一家去问。即使问到了是哪家店的货色,店员也未必记得料子卖给谁了。何况料子要变成衣服,还得过裁缝的手。这里面兜转曲折,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因为当事人的遗忘而断掉。
李子玉思索再三,决定先从两只烧剩下的鞋底入手。
做鞋子的商店可比卖绸缎布料的店铺少得多了。排查起来容易的多。李子玉当即去了本地的一家有名的鞋铺,要掌柜给掌个眼,这鞋底大约是什么样子的鞋子,可能是哪里卖出来的。
掌柜的拿到这两只烧焦的鞋底,端详了一番,道:“这不是小店的货色。”
“那是哪家的?掌柜的可瞧得出?”
“哪家的都不是。这是家里女人自己做得。”掌柜的说,“差爷请看,这鞋底和鞋帮的用线和锥铤的针脚,就不是店里的手法。”
李子玉大失所望,暗骂自己糊涂:会在买店里鞋子穿得人并不多,多数人家还是自己做鞋穿得――他过去穿得也是他娘做的鞋子。
“……不过这鞋底,倒是有字号的。”掌柜的说。
“哦,是哪家?”
中古社会穿鞋的人不多,大多数穷人都不穿鞋,就算穿鞋也是自制的,或草鞋或布鞋。传统女红手艺,做鞋是一项基本功。鞋铺的鞋子多是有钱有闲的阶层才购置的。但是真正考究的人家,同样以自家女眷仆婢做鞋为上,很少问津鞋铺。
不过,不论鞋铺还是富裕家庭自做,鞋底多是外购的――做鞋底是件苦活。
做鞋底专有这行买卖,俗称“打袼褙的”。由掌柜的雇佣贫苦妇女,发给碎布条、糨糊,由她们在自家制作,按件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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