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南察风波(三)(2/4)
“弘治十年二月,吏部以考察京官,请会同都察院如例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官……上从之。又以御史郑惟恒等奏,欲兼考大臣,请通行两京四品以上官,令自陈。上曰:两京堂上官不必自陈”。
可见直至弘治十年之时,大臣仍游离于京察之外,自陈仍不是京察的固定程式,即使言官奏请,皇帝亦不予采纳。到了正德四年时,才于行京察之诏书中有明确之规定:“堂上官四品以上令自陈”。自此,四品以上官员于京察中进行自陈方为定制。
与四品以上官由不自陈到遵例自陈不同,翰林院学士则经过了一个由被察之官转为自陈之官的过程。早在成化四年京察之时,时任掌翰林院学士柯潜便以本院属官“无事绩文案可考”为由,要求仅将本院属官公同内阁考察,并获得宪宗批准,然此年考察,翰林院属官无一降黜。
成化十三年也依成化四年之旧例。但或是因为翰林院会同内阁主持的京察效果不甚明显,弘治元年吏部开始参与对翰林院官员的考察。然此举却引起了翰林院学士的异议,弘治十年京察之时,掌翰林院学士杨守阯向孝宗上疏:
臣与掌詹事府学士王鏊,俱当听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属员,进与吏部会考所属,则坐堂上;遐而听考,又当候阶下。我朝优假学士,庆成侍宴,班四品上,车驾临雍,坐彝伦堂内,视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与考察,则学士亦不应与。臣等职讲读撰述,称否在圣鉴,有不待考察者。
孝宗觉得他所言不虚,于是从谏如流,采纳了杨守阯的建议,故自此之后,“凡官至学士者,遇考察皆自陈”。《明史》亦称:“学士不与考察,自守耻(阯)始”。
既然高官们今年都抢先自陈,那么就按照剩余的规矩,即“例先内阁,次各衙门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的顺序,先由内阁诸位阁老上疏,套路都是一样的:自陈不职。皇帝的批复也很套路化,全部“温言慰勉,不允辞”。
等到“各衙门二品堂上官”自陈时,高务实便也上了自陈不职疏。
“户部尚书臣高务实谨奏:
为自陈不职,乞赐罢黜以肃察典事。吏部咨,准吏部咨。该本部为遵旧例严考察以励庶官事,内开京官考察四品以上例该自陈,其各衙官员本部会同都察院考察,仍行南京一体查照施行等。
因题奉钦依,备咨到臣,除北京例该考察官员,钦遵会同考察具奏外,臣例该自陈。
臣系河南新郑官籍,万历八年蒙录为进士。初为翰林院修撰,以主笔会典功得重;因初仕不谨,外放广西巡按;以平土司乱及抚平安南回任;出使土默特,赖皇上洪福,击图们、俘辛爱,擢辽南兵备;以辽南大捷,擢辽东巡抚;年后回京,任戎政侍郎;今年初,以西北战事故,任七镇经略,督军往定;乱平回朝,改任今职。
臣之被遇鸿私,先今不次,如此高天厚地,莫知所报,频年依恋,亦欲矢竭渭尘。毕志桑榆,空抱朴忠,短长蔑睹,则有曲士之致,信无当于受大也。
陈力不能,分宴当止。知臣年仅二十有五矣,秉掌国财,天下疑心。昔人所叹毫且不知,终然何为,负将日深,是用大惕。
臣年少德薄,才轻历浅,是以初任即为论劾。况臣所思所虑,今天下财赋皆系一农,实不当为二祖列宗本意,惟广纳商税以轻农赋,方为重农之所当为。此心此念,断不可易,故与同僚难得一心。
上不能解圣上之忧,下不能得同僚之谅,则今日其较注者已不称之,计黜请自臣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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