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召对争锋(下)(1/5)

王锡爵这一问非常直接,不像以往心学派喜欢打着各种高大上的旗号来反对的样子,而是直截了当问财力能否支应,这是他吃定了高务实或者说户部已经再无余力用于别处的表现。

户部是不是真的再无余力?这要看高务实是否打算实行他自己收拢财权之后的新制度。

如果按照原先的制度,户部其实仍有能力支持此次作战,而倘若按照他收拢财权之后的新制度,则反而会在短期内丧失这种能力。

这么说看起来很不应该,因为收拢财权之后,户部掌握的财力明显要翻几倍,凭什么反而会“短期内丧失这种能力”?

其实不然,收拢财权之后的户部真的会暂时陷入钱荒,因为户部手里将会突然多出大量的实物,而这些实物又无法快速变现成为真金白银,继而用真金白银购买战争所需的全部物资以及作为军饷、赏赐等开销。

这里有一个后世绝大多数书籍中都不会提到的冷知识,即有明一朝的所谓的财政收入只有数百万两(如400万、500万),并非是其财政收入的总额,而是单纯指征收入库的白银。

一条鞭法要改变的就是这一条,高务实要收拢财权、取消折算的目的也是提高白银收入,但问题在于……其他税收到底有多少?

在高拱清丈田亩基本完成之后,去年也即万历十四年的大明全国财政收入大致是这样的:

田赋折银约1800万两,但绝大多数无法折算,即其中绝大多数为实物;

盐税折银约200万两,且这笔收入是全白银,但因为开中法的缘故,要支应边镇约80万两,户部实收约120万两;

商税107万两,这笔收入也是全白银,但北方诸省加上被高务实改制过的广西就交了37万两,开海诸港交了46万两,两者相加占比已经高达%。

而富庶的江南地区在去掉了港口商税(实际上是关税)之后,只交了11万两。这还是经过张四维那一次在江南收商税等几次事件之后的收入,此前甚至只有几百两,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至于剩下的部分,则是如四川等地的商税收入。

(注:根据《中国财政史》、《明代税课司、局和商税的征收——明代商税研究之二》等资料的研究分析,历史上这一时期明代全国商税只有23054两白银……我呆滞了。)

钞关收入42万两。钞关是有明一朝征收内地关税的税关之一,可准使用大明宝钞缴税,不过因为大明宝钞近乎废用,收上来的宝钞虽然高达八九百万锭,但这笔“收入”实际价值远不如纸面,折算之后就只剩42万两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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