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飞蛾(1/3)

四菱银行附近的咖啡店。

上车之后,陆仁报完地址,就托起下巴沉思。

怎么感觉有点耳熟?

四菱银行……

四菱……

等会,这好像是?

宫野明美入职的那个银行?

十亿元抢劫案。

陆仁对这个案子的印象同样深刻。

一是这个案子时间靠前,二是,它是极少数,动画与漫画干架的案件。

漫画里,宫野明美抢完银行,扭头就被琴酒一枪毙了。

但在Tv里,宫野明美前后抢了两次银行。第二次才被毙。

这是因为当初的制作组,考虑到柯南是面向孩童的作品,出现什么黑帮啊,处理叛徒什么的,对儿童影响很不好。

直接把黑衣组织戏份全删了,柯南直接逮住宫野明美,把她送进监狱。

嗯,和现在的绿血石油血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奇奇怪怪的理由,有没有把七三气够呛不知道,但他绝对为此掉了不少头发。

好在制作组后面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重新把宫野明美从监狱里捞出来,再次抢了一遍银行。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剧情走向是什么样的。

是按照漫画走,还是按照tv走。

要是tv版,宫野明美还能多活上一阵子。

嗯,不管哪个版本,宫野明美横竖都得死。

组织就没打算让她活。

一是组织压根不缺钱,就算真没钱,那刑法里那么多赚钱的路子,何必只盯着抢劫这一条路。

人口买卖,赌博,贩du,敲诈勒索。哪一个不能干。

偷偷吊死几个资本家就能赚来的钱,何必去抢银行,大张旗鼓的扇所有资本家一个耳光子。

不值当。

二是让一个组织外围去干这种抢银行的活。那不就是明摆着不希望她成功嘛。

这就好比是组织给了宫野明美一把左轮手枪,六个弹仓,六颗子弹。

然后微笑着对她说,对自己脑袋开一枪。

活下来就放你和你妹妹走。

结果宫野明美运气爆棚,那颗子弹是哑弹。

她愣是活了下来。

换言之也就是,身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平时只是负责搞搞情报的组织外围,在组织一点帮助都不给的情况下,她愣是靠着一群野鸡队友,从银行那成功抢走十个亿。

把酒厂都给整无语了。

这就是酒厂自身觉悟水平不够了。

这明摆着忽略了人家宫野明美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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