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亲耕礼(1/2)

作为亡国之君萧琮的兄弟,此刻的萧瑀在乾国朝堂上,几乎没有半点根基,哪怕是西梁降臣,此刻也不敢和他靠的太近。加上他本人刚正不阿,直来直去的性格。正好可以很好的胜任这一神憎鬼厌的职务。

毕竟,不同于历史上那个只能弹劾官员,最多只是风闻奏事的御史台。张硕设立的这个御史台,更类似现代的反贪局,具有着不经任何人以及任何部门允许,就能随意调查在任官员状况的随意调查权。

当然,关于逮捕的权力,张硕可就不敢下发了。哪怕御史台可以随意调查一个官员,但是涉及逮捕,必须由张硕本人签发逮捕文书。不然了话,就会直接制造出一个堪比大明锦衣卫、苏联契卡的恐怖力量了。

除以上的调整外,张硕同时下令,在乾国境内大范围招募在野武将,可由官员推荐,也可自荐。被荐人员需到军籍司司长刘洎那里登记信息,由刘洎检查是否为武将后,再将登记信息传由太宰谢安审核,最后由司礼监汇总后,递交给张硕批阅任命。

如其中若有徇私舞弊,将登记武将移除或登记中有不是武将的人员,轻则革职查办,重则满门抄斩。

在确认了将领的举荐机制,而后就是各阶级的月饷定数了。经过多方商讨,张硕最终拍定的士卒俸禄,确定为:

一到二阶新兵,月饷三石;

三阶士卒,月饷四石;

四阶士卒,月饷五石;

五阶士卒,月饷六石;

六阶精兵,月饷七石;

七阶精兵,月饷九石;

八阶精兵及伍长,月饷十二石;

九阶百战精兵,月饷十五石。

两司马月饷十八石;卒长月饷二十石;旅帅月饷二十五石;县令月饷三十石;师帅及各司司长月饷五十石;军将月饷八十石;太宰月饷一百石。

除以上种种外,在与王安石、谢安、赵云、王彦章等一干重臣的讨论后,张硕也出台颁布了《乾国军功封赏制度》。

根据《乾国军功封赏制度》的规定,乾国的军功封赏大致划分为二大类。

第一类是最普通,也是最普遍的一类封赏。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装备铠甲、精英战马、精锐武器以及功法秘籍等等,都在赏赐之列,其中,又以金银奖励最为常见。

而第二类,就是官职的升迁了。制度中,对各级封赏,都做出了明文规定。上至将军,下至普通士卒,一律都在赏赐之列。为了避免战斗中士卒抢夺首级。贻误战机。张硕特意参考了商君制度,规定只有由伍长以上的将官,斩首相应数量的甲士人头才能获得封赏。又参考了现代制度,设立了集体功制度。在伍长,两司马等将官斩首,上缴相应数量的甲士人头时,他们麾下的士卒,作为一个集体,同样可以受到赏赐。相应的一旦所属的上级阵亡,自阵亡将校以下。所有士卒将校都要受到记过处罚。

而为了避免将官们随意挥霍士卒性命,夺取军功。张硕还特意加了一条规定,除非双方兵力差距一倍以上,否则将官麾下士卒伤亡过半,且未能取胜者。相应的军事主官,不仅要递交检讨,还会酌情遭受处罚。

如此一来,就保证了将校士卒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团体,促进士兵与将领之间的团结性。尽量避免士卒杀良冒功,滥竽充数的行为。确保了各级的赏罚分明,从而更好的激发军中士气,让各种封赏起到其应有的激励作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