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八章 大明的国民经济分配原则(1/5)

天启四十年九月二十六年,大明代表孙传庭等与罗刹国的代表尼拉夫于基洛夫签订了《基洛夫条约》。

这对于已经年近花甲朱由校而言,是一件又改变了历史进程的大事。

他无疑对此是感到欣喜的。

“大明的版图终于又辽阔了不少!”

朱由校在新普及的电灯的照耀下,看着新换的大明疆域全图,兴奋地对自己的辅臣们说了起来。

“更可喜的是,这一次即将有上亿两白银的赔款!光是第一笔,就有五千万之巨!”

刘鸿训笑着说了一句,然后感叹道:“做陛下的首辅是幸福的,从不为生财的事发愁,只为花钱的事发愁。”

“能有今日这样的盛世局面,其核心只在于一点,即以民族利益为本!”

“这一切非只是朕的功劳,你们和天下的民众皆有功,不然何以能从罗刹国手里得到如此丰厚的利来?”

朱由校说着就道:“所以接下来,这钱怎么花的事,依旧得将民族利益放在第一位!”

“天下之利,如何分配很重要,若只用来奉养不事生产者,则生产者积极性必然下降,使天下之经济为畸形之经济,而国民提高生产动力之积极性也就下降,创新科技的热情也会消减!”

“陛下说的是!朝廷的职责在于如何更好的调度天下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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