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曾国藩执守江西(3/4)

臣军前后所支者,用侍郎黄赞汤炮船捐输银四十余万两、奏准漕折银数万,皆臣军本分应得之饷,并非多支藩库银两。即时尽取之江西库款,凡饷项丝毫,皆天家之饷也,又岂陈启迈所得而私乎?乃陈启迈借此挟制,三次咨文,迭次信函,皆云不肯给饷,以此制人之肘而市己之恩。臣既恐无饷而兵溃,又恐不和而误事,不得不委曲顺从。

罗泽南克复广信以后,臣本欲调之折回饶州、都昌,以便与水师会攻湖口。陈启迈则调之防景德镇,又调之保护省城,臣均已曲从之矣。旋又调之西剿义宁,臣方复函允从,而陈启迈忽有调往湖口之信;臣又复函允从,陈启迈忽有仍调往义宁之信。朝令夕改,反复无常,虽欲迁就曲从而有所不能。

二月间,臣与陈启迈面商江西亦须重办水师,造船数十号,招勇千余人,以固本省鄱湖之门户,以作楚军后路之声援,庶与该抚正月之奏案相符。陈启迈深以为然,与臣会衔札委河南候补知府刘于淳董其事。业已兴工造办,忽接陈启迈咨称,江西本省毋庸设立水师,停止造船等因。臣既顺而从之矣,因另札刘于淳在市汊设立船厂,专攻臣军之用。忽又接陈启迈咨称,欲取厂内船只,交吴锡光新募之水军;文饬令厂内续造十五号。船厂委员亦遵从之矣。迨船既造成,陈启迈又批饬不复需用。悠要船悠不要船,悠立水军悠不立水军,无三日不改之号令,无前后相符之咨札。不特臣办军务难与共事,即为属员者亦纷然无所适从。

数年以来,皇上谕旨谆谆,饬各省举行团练,类皆有虚名而鲜实效。臣所见者,惟湖南之平江县、江西之义宁州办团各有成效,两省奏牍亦常言之。以本地之捐款练本地之壮丁,屡与粤匪接仗,歼毙匪党甚多,故该二州县为贼所深恨,亦为贼所深畏也。

去年义宁州屡获胜仗,捐款甚巨,事后论功,陈启迈开单保奏,出力者不得保,捐款者不得保,所保者,多各署官亲幕友。陈启迈署中幕友陈心斋,亦得保升知县。义宁州绅民怨声沸腾,在省城张贴揭帖,谓保举不公,团练解体;贼若再来,该州民断不捐钱,亦不堵贼等语。

陈启迈不知悛悔,悍然罔顾。迨四月间贼匪攻围州城,改州牧叶济英迭次禀请救援,陈启迈亦不拨兵往救。困守二十余日,州城果陷,逆匪素恨团练,杀戮至数万之多,百形皆切齿于巡抚保举之不公,致团散而罹此惨祸也。

去年四月,塔齐布在湘潭大战获胜,余贼由靖港下窜岳州,其败残零星由醴陵窜至江西,萍乡、万载等县并皆失守。万载县知县李峼弃城逃走,乡民彭才三等或以马送贼,或以米馈贼,冀得免其劫掠。

贼过之后,举人彭寿颐倡首团练,纠集六区合为一团,刊刻条规,呈明县令李峼批准照办。乃彭才三愚而多诈,谓馈贼可以免祸,谓团练反以忤贼,抗不入团,亦不捐资,遂将团局搅散,反诬告彭寿颐一家豺狼,恐酿逆案等语。县令李峼受彭才三之贿,亦袒庇彭才三而诬陷彭寿颐,朦混通禀。

该举人彭寿颐恨己以刚正而遭诬,以办团而而获咎,虽发愤讦告李峼弃城逃走、彭才三馈贼阻团,控诉各衙门。袁州知府绍德,深以彭寿颐之团练为是,彭才三之馈贼为非,严批将李峼申饬。巡抚陈启迈批词含糊,不剖是非,兴讼半年,案悬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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